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唐山
职位数量:47
招聘人数:47
报名截止日期:2025-03-3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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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满足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医疗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拟面向高校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47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部分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校园选聘院校参考清单》)。
三、选聘数额
选聘医疗技术人员47名。(详见附件2:《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各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22日至2007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6.学历学校要求:
(1)学历: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毕业生其本科学历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2)学校: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
(3)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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